*安市人民医院小型建设工程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次)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安市人民医院小型建设工程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华山路**号*华国际**层
成交金额: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市人民医院小型建设工程维修改造设计服务项目(*次) 服务范围:主要包含*安市人民医院小型维修改造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建筑节能设计(如需要,含报审配合工作等)、绿色建筑(如需要,含申报配合工作、评审配合工作等)等全阶段工作(全阶段工作指从概念方案设计至竣工验收备案通过等,以及现场服务等全部与设计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提供给采购人的设计图包含电子版和纸质图纸。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年,每年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年,续签最多不超过 2 次。 服务标准:满足现行国内及*安市相关法规要求,以及各项专项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评审专家名单:李红、杨睿扬、杨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幢***商铺,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安市皖西路健康苑小区**幢***商铺
联系方式:****-*******
****年8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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