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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年航头镇临水临河防护设施及道路安全隐患点位整改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航头镇临水临河防护设施及道路安全隐患点位整改工程
预算编号:****-**********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0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1-*******.**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航头镇临水临河防护设施及道路安全隐患点位整改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则描述: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两级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量排查临水道路防护设施及隐患,我镇平安办与交警部门开展实地踏勘工作。勘查过程中,发现临水临河安全防护缺失道路5条,需在单侧安装波形护栏****米;桥梁*个象限安全防护缺失**处,需安装波形护栏***米;桥面栏杆部分安全防护缺失1处,需安装桥面栏杆约**米,同时对桥梁*个象限安装波形护栏约**米;鹤恒路存在横穿马路的现象,拟安装中心隔离栏约***米;鹤洁路、下沙西街、航头路沿街商铺道路两侧车辆乱停放导致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抢车道的现象,拟在沿线部分路段安装机非隔离栏约****米、中央隔离栏约***米;鹤雷路存在横穿马路的现象,且金航城沿线段存在沿街乱停车卸货现象,拟安装中心隔离栏约***米、机非隔离栏约***米。同时对工程范围内涉及的点位增设轮廓标、红白桩、标志标线等。本项目是****年储备项目库计划之*。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折扣优惠。(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为已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其以上资质;6、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备案);7、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级及其以上资格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8、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9、不存在投标截止日前*年内投标单位存在违反《浦东新区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浦建委建管[****]**号)附件4“浦东新区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管理操作办法”规定的失信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且在信用中国(上海浦东)网站公示的(注:行政处罚以****年1月1日(含)后为准,之前行政处罚不纳入否决)。**、不存在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被浦东新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暂停承接业务且在限制期内的。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海政府采购网(云采交易平台)****://***.****.**.***.**/
纸质响应文件: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号安基大厦**楼。(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号安基大厦**楼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已于****年**月**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链接:*****://***.****.**.***.**/*****/******?********=0&***;*********=*******+**************==&***;***=***-*******-*******-********-*****.********.0.0.********************************
2.根据上海市财政局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专栏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航头镇航头路****弄**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号**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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